台中市東區區公所短期以工代賑人員徵才
工作內容:
社會課社會福利業務案件整理、臨櫃收件建檔諮詢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資格:
1.年滿16歲以上
2.符合下列家庭條件:台中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
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2年12月13日前,檢附如下資料:
1.個人扶助申請表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勞保加退保資料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
5.個人自傳500字至1000字
6.服役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以上相關文件均以A4格式繕打或影印,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東區區公所
(台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