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梧棲區梧南國民小學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 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 稱:約僱人員(護理師請假及退休後本市護理師遷調作業調派完成前期間之職務代理人)
三、名 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僱用期間:預計自111年12月1日起至112年3月6日止(如學校有繼續聘僱之需求,依表現能力決定是否續聘僱)。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梧棲區梧南國民小學(43548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6號)。
六、月支薪酬: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領有護理師證書者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6,316元);領有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25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2,425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額。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八、工作項目:
(一)學校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公告及報名方式:
(一)公告:自111年11月01日(星期二)起至111年11月05日(星期六)止,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上網下載,以A4紙張填寫列印。
(二)報名: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1年11月03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 12時,攜帶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他人至臺中市梧棲區梧南國民小學人事室(臺中市梧棲區區文化路一段6號)辦理報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證件務請攜帶正本,驗畢發還。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1份。
3.具結書1份。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6.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1份。
7.其他證明影本(如個人專長證照、兵役證明、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等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三)本次甄選報名資料概不退還,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撤銷錄取資格外,如有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聯絡電話:04-26567968分機703(人事室)
(一)甄選方式: 報名人員經初審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得參加甄選面試,面試成績總平均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選時間:111年11月08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起,依報名次序進行面試。(請於當日上午10時20分前攜帶身分證正本先至本校辦公室報到)。
(三)甄選地點:本校會議室(臺中市梧棲區文化路一段6號)。
十一、甄選結果:
十二、其他事項:
配合防疫,報名時請出示疫苗接種紀錄卡 (須接種3劑),未接種3劑者,請檢附3日內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