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計畫類別共二類,分述如下:
1、實務學程計畫:
(1)每件以至多補助80萬元為限,學校自籌款為計畫總經費10%以上(約88,890元)。
(2)課程設計應包括:實務課程(原專精課程)162小時、工作崗位訓練(校外實習)320小時及勞動法令6小時。
(3)工作崗位(廠商)於訓練期間應提供符合勞基法之最低薪資(29,500元/每月或196元/每小時)。
(4)其他相關規定請見附件8-簡報資料(先行參考114學年度)。
2、訓練學程(原共通核心職能課程3C)計畫:
(1)每件以至多補助30萬元為限,學校自籌款為計畫總經費10%以上(約33,340元)。
(2)課程設計應包括:關鍵就業力(共通核心職能)48小時、工作崗位訓練(校外實習)320小時及勞動法令6小時。
(3)工作崗位(廠商)於訓練期間應提供符合勞基法之最低薪資(29,500元/每月或196元/每小時)。
(4)其他相關規定請見附件8-簡報資料(先行參考114學年度)。
三、參訓對象:畢業前2年之本國籍在校生,但不含碩士生、博士生及外籍生。
四、計畫申請方式及期程:
1.本次計畫提報採線上申請方式,有意願申請者,務必於115/02/11(三)下午3點前填寫「附件7-申請意願調查表」經系所主任簽章後,繳交電子檔(libby210012a@hk.edu.tw)與紙本至學務處職涯中心給琦竹,以利後續計畫申請作業提醒。
2.校內申請截止日為115年03月05日(四),逕送申請計畫書電子檔及紙本一份至職涯中心。
聯繫窗口:學務處職涯中心琦竹,分機2208,mail:libby210012a@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