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東區區公所短期以工代賑人員徵才
工作內容:
社會課社會福利業務案件整理、臨櫃收件建檔諮詢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應徵資格:
1.年滿16歲以上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資格者
2.具備服務熱忱、細心及耐心,且擁有基本電腦操作處理能力(Excel、word等電腦文書處理)。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月20日前,檢附如下資料:
1.個人扶助申請表
2.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勞保加退保資料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
5.個人自傳500字至1000字
6.服役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等證明文件
以上相關文件均以A4格式繕打或影印,並依序裝訂,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東區區公所。(401237台中市東區長福路245號)。聯絡電話:04-22151988分機216 林小姐。
報名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短期以工代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