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沙鹿區公所以工代賑人員徵才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社會救助案件整理、單一櫃台臨櫃收件及建檔工作、文書處理、諮詢工作。
2.其他交辦臨時性工作。
3.支援社會課各項業務。
應徵資格:
1.年滿18歲以上且高中職以上畢業。
2.台中市113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通曉國、台語。
4.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月17日前(以郵戳或快遞憑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檢附如下資料: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
2.113年度台中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目前在學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4.相關證照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5.個人自傳(500字至1000字,請以電腦繕打A4紙本列印)
6.服役證明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7.100年後勞保加退保資料,備註欄不隱藏(可採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網站查詢列印或親至勞保局申辦)
以上相關文件均以A4格式繕打或影印,並依序裝訂,掛號郵寄至沙鹿區公所(郵寄地址:433台中市沙鹿區鎮政路8號,台中市沙鹿區工所社會課陳小姐收)
報名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以工代賑」